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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特检所特种设备考试用设备询价公告
2020-01-06 10:38:06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工作的通知(鄂质监特函[2018]314号)的相关要求,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升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系统,现以询价方式采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用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资格条件和相应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询价采购接受经销商或生产企业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应提供: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性能介绍、供货周期、保修要求、售后服务等相关信息。

3、询价文件的更正和答疑

如供应商对本询价文件有疑问或质疑,请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电子邮箱为270504349@qq.com。如询价文件有任何修改,将电话及邮件通知。

4、潜在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月23日10时至2019年1月31日11时,向本单位递交报价书。逾期送达,采购人不予接收。

5、报价书请递交至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405(武汉东西湖区金银潭现代企业城A6栋)质量科研部,接收人:张贞贞,联系电话:027-63373662,邮编:430048。

(二)报价书编制

1、供应商在制作报价书时,提供完整报价明细。

2、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3、报价书在其重要内容方面须有签章。

4、报价书一份正本即可。

5、货物需求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书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三)项目评审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书。所报价格为一次报价,该价格是评价的重要因素,因此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不可撤回。

2、询价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其次对供应商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进行审查,最后在综合比较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价格后,本单位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如供应商在参与本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本单位任何项目的建设工作。

4、付款:项目合同再次约定。

二、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本次询价是根据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工作的通知(鄂质监特函[2018]314号)的相关要求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用设备进行询价。具体设备要求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   具备身份证与人脸核验的功能,能够现场采集人像照片,读取身份证信息,将人像照片与身份证中的芯片照进行比对,产生比对结果。

2.   具备现场采集两寸证件照的功能。

3.   配备4G和WIFI上网模组,能够使用4G网或者WIFI进行联网操作。

4.   身份证信息、现场采集照片及比对结果等数据能够通过HTTP接口进行实时传输。

5.   能够导出认证核对结果。

6.   有独立电源,方便携带至无插座场所进行使用。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