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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花样多?软考“诚信”参考是正途
2019-12-24 10:16:43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法律法规,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净化国家考试环境。

《刑法修正案(九)》(节选):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根据刑法规定,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提醒考生几句话:

考前“真题”?不可信!

大考前,常有不法份子多途径兜售所谓的考试真题,这里提醒大家,千万别上当!各级考试机构高度重视考试安全风险管控,从命审题到印刷运输,再到送进考场,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试题安全有坚实保障,无空可钻!考生切不可将希望寄托于“真题泄露骗局”。

买卖答案?行不通!

一些非法团伙抓住某些考生不愿认真备考、只想走捷径的心理,打着“包过”“保过”的幌子意欲敛财。“包过”“保过”如何实现?招数就是买卖答案。但是犯罪手法都已在监管部门掌握之中。

产销作弊器?抓!

携带作弊器?查!

传递考试信息?阻!

每逢大考,必定多部门联动,不光有考试部门,还有无委、公安……多管齐下,保障考试安全。

考试作弊?成本高!

考生的“作弊成本”,不是取消考试成绩那么简单!如果有人想要钻空子,最后必定是轻则损失钱财,重则甚至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请自觉遵守考试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文明参考,诚信参考,不组织、不参与、并自觉抵制高科技作弊等违法犯罪活动,配合人事考试机构,共同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通过考试没有捷径,踏踏实实备考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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